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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新建北路41号6号楼与南郊地区基建队果园北组合】 【建面5106.45平米房屋】【5年承租权】
发布日期: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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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新建北路41号6号楼与南郊地区基建队果园北组合】 【建面5106.45平米房屋】【5年承租权】

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采用线上公开竞价(以下简称“线上竞价”)方式组织实施“【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新建北路41号6号楼项目与陕西省榆林市南郊地区基建队果园北项目】”线上竞价,现邀请合格的承租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新建北路41号6号楼项目与陕西省榆林市南郊地区基建队果园北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项目现状:详见附件1《项目计划招租表》。

2.项目情况如下:

 

 
 

 

2.1租赁范围示意图。

(项目一租赁范围示意图)

 

 
 

 

(项目二租赁范围示意图)

2.2项目现状:

2.2.1项目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新建北路41号6号楼,项目为1栋地上4层建筑物(屋面部分区域为临时构筑物),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项目二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南郊地区基建队果园北,项目无建筑物,现处于空置状态。

2.2.2项目一和项目二均系划入项目,项目一土地面积1596.158㎡,建筑面积5106.45㎡(包含临建面积140.03㎡);项目二土地面积25389.40㎡。如竞得后承租方因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证等原因需要项目权属证明的,出租人可根据承租方的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租赁范围参考【租赁范围示意图】,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3项目水电等配套情况:

项目一有水、电、暖供应条件,招租人无配套设施的扩容计划,后续项目内部水、电、暖改造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接驳、安装并承担全部费用。

项目二无水、电供应条件,招租人无水、电报装计划,该项目土地上有市政公用变压器,后续项目水、电(如需)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报装、接驳、安装并承担全部费用。

承租方需自行提前了解:项目水电气接驳条件、收费标准等;后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水电气过户(如需)、报装、改造、扩容(如需)等并承担全部费用,招租人提供必要配合。

2.2.4项目安全隐患问题及治理责任:

结构安全:项目一结构安全满足租赁要求,项目二不涉及结构安全问题;

消防安全:项目一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项目二无消防设施设备。

项目存在部分安全隐患。相关情况及隐患治理责任以《租赁合同》及附件《隐患问题治理协议》(已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与本竞价招租文件同步公示)的约定为准。

在后续装饰装修(如有)、日常使用过程中,承租方需按照结构鉴定报告意见及有资质的结构设计、施工单位意见对项目房屋进行改造、使用和维护,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因承租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房屋安全等级降低、装修或维修成本增加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由承租方负责治理的消防隐患问题在整改完成后,承租方必须根据实际使用业态在投入使用前取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合法性手续,如无法取得二次消防验收,需取得消防安全可控的评估报告;实际用途为公众聚集场所的,还应取得《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3.拟招租业态:

项目一:商业等(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或军队明令禁止的业态或负面清单业态);

项目二:果园及相关配套业态(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或军队明令禁止的业态或负面清单业态)。

4.装修管理要求:

4.1竞得人不允许对项目进行加建或扩建。竞得人如需对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应将书面装修改造方案报招租人审核,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并且支付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招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竞得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2承租方如需对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则需在缴纳首期费用时按项目首年含税年租金标准的10%[注:装修保证金最低不少于0.5万元(含),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取整至百位]向招租人支付装修保证金。

4.3如项目承租方确无对项目进行装修的需求,项目竞得后由承租方出具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同意后,可不缴纳装修保证金。

5.特别说明

5.1项目一和项目二组合租赁,竞价人报价即为两宗资产的报价总和,竞得人对两宗资产的报价比例视为与两宗资产底价比例一致。竞得人不得提前单独退租某一项目。招租人已充分披露相关情况,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晓上述情况并不持异议,竞得人自愿承担该等情况导致的合理经营风险,且不得以该等事项向招租人主张权利或要求招租人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5.2项目一下步拟由招租人开展改造工作,主要改造内容为:增加室内消火栓、增加应急疏散照明灯具、修缮屋面防水、改造部分防火门等(以最终改造方案和图纸为准),竞得人需配合招租人开展项目改造工作,改造占用部分经营面积,改造工作可能造成竞得人经营损失。招租人已充分披露相关情况,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晓上述情况并不持异议,竞得人自愿承担该等情况导致的合理经营风险,且不得以该等事项向招租人主张权利或要求招租人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5.3前述项目改造的完成时间可能晚于竞得人租赁期限起始时间,招租人已充分披露相关情况,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晓上述情况并不持异议,竞得人自愿承担该等情况导致的合理经营风险,且不得以该等事项向招租人主张权利或要求招租人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5.4项目一屋面有140.03平方米的临时构筑物,如招租人接到通知需拆除该区域,竞得人应在接到招租人书面通知3日内自行搬离和退还该区域。招租人已充分披露相关情况,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晓上述情况并不持异议,竞得人自愿承担该等情况导致的合理经营风险,且不得以该等事项向招租人主张权利或要求招租人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除退还临建区域已缴剩余租金外)。

5.5项目二的不动产权证书中证载用途为果园,但不得栽种多年生植物。项目二部分区域地面已硬化。招租人已充分披露相关情况,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晓上述情况并不持异议,竞得人自愿承担该等情况导致的合理经营风险,且不得以该等事项向招租人主张权利或要求招租人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5.6项目二后期可能被政府置换、收储,竞得人需配合相关工作,如招租人接到正式通知,竞得人应在接到招租人书面通知15日内自行搬离和退还该项目(或部分区域)。招租人已充分披露相关情况,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晓上述情况并不持异议,竞得人自愿承担该等情况导致的合理经营风险,且不得以该等事项向招租人主张权利或要求招租人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除退还已缴项目全部或部分区域的剩余租金外)。

5.7项目二东南角红线范围内有变压器和配电房为市政公用,无法迁移。招租人已充分披露相关情况,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晓上述情况并不持异议,竞得人自愿承担该等情况导致的合理经营风险,且不得以该等事项向招租人主张权利或要求招租人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5.8项目二西侧主入口设有南川村临时便民疏导点,设有摊位若干个,用于安置下岗职工、残疾人士及家庭严重困难群体,后期对项目进出口设置、展示面等均有影响。招租人已充分披露相关情况,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晓上述情况并不持异议,竞得人自愿承担该等情况导致的合理经营风险,且不得以该等事项向招租人主张权利或要求招租人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三)项目的交接要求

1.项目一:招租人按改造后现状交付,项目二:招租人按现状交付,除本竞价招租文件、《隐患问题治理协议》约定由招租人整改的内容(如有)外,竞得人竞得项目后,应自行整改至符合经营业态条件后,方可投入使用。项目日常管理维护、环评、消防及安全整改等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招租人负责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项目遵循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招租人应在收到竞得人按照本竞价招租文件及《租赁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的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及装修保证金后向竞得人履行交付租赁房地产义务。项目交付日及租金起计日暂定为2026年6月1日。

3.项目交接:项目按移交时现状交付,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租赁房地产,也不得拒绝支付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及装修保证金,或拒绝履行其他合同义务,否则招租人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如因竞得人原因(如竞得人拒绝接收房地产、拒不缴纳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及装修保证金等)导致房地产未能按照租赁期限起计日交付的,视为招租人已按期交付,竞得人仍应承担支付租金义务。

4.物业管理:项目内部物业管理服务,竞得人应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优先选用中融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四)项目改造安排

竞得人负责协调项目次承租方配合招租人进行改造,竞得人或次承租方无权向招租人或招租人委托的相关单位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营业损失、装饰装修损失等)。竞得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晓上述情况并不持异议,且不得以该等事项向招租人主张权利或要求招租人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五)租赁期限:5年,含装修免租期3个月。

(六)现场踏勘:该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招租人于【项目招租公示期间每周三(以具体安排时间为准)】组织集中踏勘(联系人:【张先生18191126258】),其余时间由意向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项目底价:该项目竞价招租底价为308万元/首年,逐年递增1%。竞价保证金为120万元。竞价招租底价为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9%,【合同价=竞得价×(1+9%)】。如因适用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调整的,不含税租金标准保持不变,含税租金随税率相应调整。

(八)成交方式

1.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其中,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最终报价为【不含税首年租金】,增值税税率为【9%】。如因适用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调整的,不含税租金标准保持不变,含税租金随税率相应调整。

2.竞价人出价须高于底价,方视为竞价有效。

(八)承租方式:【整体出租】,竞价人不得破坏房屋现有结构和主要功能。

(九)付款周期: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保证金为首年含税租金的25%。

(十)特别说明

1.未经招租人书面批准,竞得人禁止拆除项目内的任何房屋。

2.该项目未经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文件予以确认,竞得人不得转让、转租、转借、联营、入股、置换其对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之权益于第三方。若确需转租,则要求第三方满足竞价招租文件第一章中资格条件全部要求、同意接受项目基本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竞得人应对第三方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经招租人审核确认并书面同意转租后,竞得人须将转租协议复印件提交招租人。

3.竞价文件后附《租赁合同》和《隐患问题治理协议》,相关合同条款及权利义务均在其中明确,项目竞得后将按照该租赁合同条款进行签署,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招租人的合同条款均予认可。

4.竞价人须提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队伍及应急物资配备情况、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等资料(若报名时无法提供,可以先行提交书面承诺,承诺竞得后3日内向招租人提供上述资料,竞得后3日内未及时提供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

二、资格条件

(一)竞价人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法人,且应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二)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均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

(三)竞价人及竞价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采购活动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竞价人报名时须提供竞价招租文件第五章资质审查文件全部材料以及资质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材料。

(五)竞价人存在参加招租人及其关联公司竞标项目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的行为或者竞价人在招租人及其关联公司黑名单内,竞价人的报名不予通过。

(六)报名材料均需加盖竞价人公章。

(七)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八)项目竞得后,招租人发现竞得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招租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

(九)本次竞价前已承租招租人项目的承租方,如存在欠付租金、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不具备本次竞价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招租。

(十)竞价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及军队其他规定所规定的不符合承租方要求的情形。

(十一)资质审核要件为第五章《资质审核文件》。

三、招租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招租文件,进行上传资质文件、缴纳保证金等关键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189-8880)。

四、资质文件提交及报名

本项目全流程使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竞价人需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完成注册,并在竞价开始前参加报名并足额交纳保证金,方能参加竞价。

竞价人未按规定时间上传资格证明文件,丧失竞价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温馨提示:考虑资质文件审核时间,且可能存在需要调整之处,请竞价人提前与招租人沟通准备,并最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交报名材料。)

五、竞价方式及时间

(一)竞价开始时间及常规竞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

(二)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融e租”小程序】、【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融通地产湖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自行关注了解。

七、业务咨询

对招租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联系人。

招租方:【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招租联系:【韩先生】 电话:【19528827519】

踏勘联系:【张先生】 电话:【18191126258】

纪检监督:【卫女士】 电话:【18171097517】

邮箱:【rtdchbxsfk@aliyun.com】

产权交易机构:【汪先生】 电话:【13100676501】

注:工作日9:00-12:00,14:00-17:30电话咨询。

详情发布于“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并以实际踏勘为准,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项目及报名信息。

 

本项目由【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仅进行信息转发,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