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对案涉詹国才名下位于1、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花园3栋B单元(万松园路171号)8层701室不动产【共有人:詹晨;房屋所有权证号:市2014021848-1,市2014021848-2;土地使用权证号:江国用(商2014)第08300号】;2、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花园4栋1层12室车库【房屋所有权证号:市2014021847;土地使用权证号:江国用(商2014)第08299号】的市场价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9号
中介机构:武汉洪房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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