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申请人请求以申请方提供的合格的左侧板、右侧板、旋转盖板为合格的标准,以申请方提供的不合格左侧板、右侧板、旋转盖板与合格的对比进行质量鉴定;若选定了鉴定机构,再由鉴定机构对申请方方仓库里被申请人生产的左侧板、右侧板、旋转盖板进行抽样检测,具体数量以提交的吸塑产品到料统计表为准需要的特殊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6号 中介机构:上海新蓦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1.《销售合同》中序列号 GR100L1193 激光器参数是否符合案涉销售合同附件《主要参数及客户要求响应表》的标准;2.若序列号 GR100L1193 激光器存在参数不达标的情形,则鉴定激光器参数不达标的具体原因,以及能否修复。
下一篇:请求法院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1.对2023年12月8发生于第三人武汉新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的停电事故原因进行司法鉴定;2.对2023年12月8日停电事故与第三人武汉新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已有原告及第三人均认可的公估结论,本次重新鉴定的项目包括直接财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