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项目名称武汉市汤逊湖一号LP60-1花园项目中已完成基础施工部分工程量进行鉴定,具体范围:整体施工现场按确认图纸世纪工程量核算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1号 中介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一篇:申请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对安陆市委党校(安陆市行政学校)新建项目商品混凝土总方量进行司法鉴定。由于被申请人主张的货款系以混凝土总方量为基础,确定该方量对查明事实有一定作用,故对安陆市委党校(安陆市行政学校)新建项目商品混凝土总方量进行鉴定。
下一篇:申请人武汉华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对申请人已施工完成的长江锦苑一期项目中的A3-A11栋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施工,具体包含设计图纸中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施工范围)进行造价司法鉴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