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根据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武汉海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名下持有的武汉联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进行审计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8号 中介机构:湖北隆兴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被执行人李健芳持有的武汉金汉鑫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审计
下一篇:原告金铭申请对橙小羊公司从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所收取的营业收入款项是否用于他人或单位的用途及对应的金额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