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长征三路19号城投联投江南岸项目二期(A)地块 A2栋/单元 20层1号房屋因楼上漏水所收到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法院配合鉴定机构现场勘验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号 中介机构:上海阳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对因2025年4月26日反水导致武汉市洪山区旭辉江山境5栋301室室内物品受损所产生的价值损失进行鉴定。
下一篇:原告喻桂英申请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140A号二楼房屋因被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坏,进行房屋改造损失评估鉴定。(具体需鉴定的内容为:二楼与其他相邻房屋的原有间隔被拆除,将二楼垫高地面高出4公分,清除排水排油通道等改造,二楼洗手间及厨房丧失原有使用功能,二楼客厅与卧室之间的隔断墙(含房门)被拆除,以及地面瓷砖、线路、灯具、开关、插座、风扇等基础设施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