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0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两原告施工完成的武汉华侨城东湖绿道二期(D2、D3、水杉林地块)绿化工程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鉴定,价格依据为**公司与华侨城公司签订的《武汉华侨城东湖绿道二期(D2、D3、水杉林地块)绿化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价格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9号 中介机构:湖北正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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