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6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申请对原被告双方于2020.10.1-2023.11.30合伙期间的盈亏状况进行审计,并进行盈余分配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7号 中介机构:中明智会计师事务(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推土机共工作4521.2小时(其中夏国强 3868.4小时、丁文英672.8小时)产生的收支明细进行鉴定。
下一篇:对原被告合伙经营的武汉洪山万科广场B1-05的果何文化餐饮店合伙投入的财产、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的审计鉴定(2024年2月至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