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根据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涉案工程(含泥木钢工程)支出项资金流向进行审计需要的会计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5号
中介机构:湖北中砺大公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1.对6个合伙项目(华师项目,美院项目、登临路项目、新闻楼项目、人文馆项目、图书馆项目)(自《合作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实际审计基准日止)的总收入、总成本、投资款、总亏损(或总盈利)金额,明确各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2.原告已投入的投资款60万元在合伙财产中的核算情况,即按照《合作经营协议》约定的20%持股比例,原告应承担的合伙亏损(或应分的的盈利)的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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