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案涉登记在李志华、詹红兰共同共有的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以南(虹景新都三期)27栋1单元8层1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20)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183014号】的市场价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1号 中介机构:湖北德势弘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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