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申请对案涉大花岭仓库整改(包括装饰装修)的费用进行鉴定,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以及申请对案涉大花岭仓库二期自2017年4月10日起至评估之日年租金标准进行评估。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9号 中介机构:湖北原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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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按照武汉瑞和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签《武汉地铁综合体租赁合同-武汉轨道交通7号线匠心街·瑞安街》及武汉瑞和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和辰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签补充协议,以2024年10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武汉轨道交通7号线匠心街·瑞安街地下一、二层建筑123 个车位单个车位月租金单价进行评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