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5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武汉市江汉区三新横街8号房屋二层房屋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房屋面积为140.88平方米),评估时点于2008年1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鉴定。鉴定目的:明确上述二层房屋2003年6月24日至2008年1月30日期间的增值金额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6号 中介机构:武汉国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被执行人刘学林名下位于嘉鱼县鱼岳镇凤凰大道100号(5层)的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
下一篇:对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街二桥桥西村第1栋1单元2层1室房屋的现有价值及房屋硬装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