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5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原告与被告合同承接的华中师范大学南校区综合楼外墙及室内装修工程自2017年4月18日至今所产生的出资、收入、债权、支出、债务进行司法审计,以明确双方合伙项目的出资和盈亏情况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0号 中介机构:湖北衡平楚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上一篇:针对其合伙时期的实际投资、合伙成本、合伙人组成经过及剩余可分配合伙利润等账目情况进行审计。
下一篇:对湖北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1日至鉴定事项范围 2024年9月30日期间公共收益(包含电动车停车棚收益停车位收益、幼儿园商铺门前车位租赁收益)进行会计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