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6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石桥村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有证建筑1-12栋房产、该土地其他无证建筑及土地上的全部附属设备设施进行评估; 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二道棚上有证建筑1-10栋房产该土地其他无证建筑及土地上的全部附属设备设施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8号 中介机构:湖北德势弘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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