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江岸区永清路37号A栋1层4号房屋其中两间门面房(附10号、11号)自2002年11月至2020年12月的月租金年租金进行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0号 中介机构:华厦寰宇房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湖北)有限公司
上一篇:请求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以下房产价值进行评估:1.位于武昌区中北路 126 号统建·锦绣江南(二期)一组团9栋3单元4层2室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市 2010019497);2.位于洪山区梨园街欢乐大道 46 号岳家嘴小区职工住宅34栋2单元4层2室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权第 0003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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