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案涉登记在胡志文、王春霞名下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汽渡路187号国瑞·新港广场4、6栋1单元5层4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23)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25906号,建筑面积:127.72平米】的市场价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5号 中介机构:湖北隆正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登记在被执行人李新发名下位于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花岭村联发龙湾二期5栋1单元16层4室【不动产权证号:武汉市江夏不动产第0026599号】房屋一套进行评估鉴定。
下一篇:对案涉登记在冯义福名下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隆祥东街水墨甲秀雅园14栋1-3层A2室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阳2012002290号的市场价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司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