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1日根据武汉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为了进一步查清本案事实,对被申请人高端电动越野车技术改造项目总装车间(包含五小库)、涂装车间、焊装车间的电动提升门及其安装工艺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以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司法鉴定需要的特殊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6号 中介机构:上海新蓦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1.请求对原告人从被告处采购的29台激光切割机是否符合(2023)鄂0192 民初8854号《民事调解书》第六条和《补充协议》(原告、被告及案外人江门金鸿桦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第一条即该协议附件约定的合格标准进行司法鉴定;2.请求对导致前述采购设备无法达到《民事调解书》第六条和《补充协议》(原告、被告及案外人江门金鸿桦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第一条即该协议附件约定的合格标准的质量问题原因进行司法鉴定
下一篇:申请对原告提供安装的案涉设备是否符合《协合襄州襄北风储一体化风电场配套10MW\10MWH储能EPC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协合襄州襄北风储一体化风电场工程配套10MW\10MWH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技术协议》约定的质量及各项性能参数标准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