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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下内容进行审计鉴定:1、两被告20万元出资额是否实际履行到位,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形;2、审计自2024年4月26日(出资日)至2024年9月21日(我方退伙之日)期间被告使用双方40万元出资额的支出及结余情况及该期间被告负责合伙项目的收入、支出、盈亏情况;3、截止2024年9月21日合伙项目的剩余资产和非固定资产情况
发布日期: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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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审计鉴定:1、两被告20万元出资额是否实际履行到位,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形;2、审计自2024年4月26日(出资日)至2024年9月21日(我方退伙之日)期间被告使用双方40万元出资额的支出及结余情况及该期间被告负责合伙项目的收入、支出、盈亏情况;3、截止2024年9月21日合伙项目的剩余资产和非固定资产情况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7号
中介机构:中明智会计师事务(武汉)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