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7日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残值评估,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对“一、租赁场地内的地坪(含水泥硬化和碎石硬化),包括7栋鸡舍内的地坪残值。二、7 栋鸡舍、2 层小楼和 2 层小楼边上的7 连间及 4连间的屋顶彩钢残值。三、7 栋鸡舍、2 层小楼和 2层小楼边上的7连间及 4连间的加固修缮费用(含室内地坪)。四、租赁场地内的排水系统的残值(可与原告另外为租赁给被告的鸡舍的排水系统进行对比后评估)。五、被告修建的与原告自用的鸡舍之间的院墙的残值。以上评估项目的费用均需扣除折旧等费用”。}残值评估可就上述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内的相应范围分项单独进行残值评估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2号
中介机构:本惟识(湖北)价格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