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根据武汉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10C2DI地块江城大道418号蓝空南太子湖一期项目(一标段)K1-7栋*层*室的房屋及配套负一楼B3**车位的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6号
中介机构:武汉国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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