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江岸区长春小区B栋2单元2层2室房屋的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张新桥申请对该房屋同地段、同户型或者相似户型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3 中介机构:湖北地宜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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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对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107国道东南十支沟南信息交易中心栋0单元1层A1-079室的商铺的现价值进行评估:对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长江路以东、三环线以南、老关东路以西、老关中路以北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老关村“城中村”改造开发K1地块)6栋\单元23层1号的房屋的现价值进行评估;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新千家街130号阳光上城2号楼2单元503室的房屋的现价值进行评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