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以南、珞狮南路以东新建商业、上午、居住、防护绿地项目一期(狮创汇洪山区南湖大道项目一期)第2幢7层3号房、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以南、珞狮南路以东新建商业、上午、居住、防护绿地项目一期(狮创汇洪山区南湖大道项目一期)第2幢7层4号房、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以南、珞狮南路以东新建商业、上午、居住、防护绿地项目一期(狮创汇洪山区南湖大道项目一期)第2幢7层5号房因落雨管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鉴定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9号
中介机构:湖北原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