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须知
1.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国通信托·凯迪生态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作为出让人,出让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45号凯迪大厦。
2.本招募说明书仅供意向受让人参考,不替代意向受让人的尽职调查。除参考本说明书外,意向受让人请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对凯迪大厦进行尽职调查等。
3.本招募说明书并非要约文件,对出让人与意向受让人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4.对本招募说明书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出让人。
二、凯迪大厦简介
凯迪大厦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4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9,065.0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自2000年3月8日起至2050年3月8日止。
凯迪大厦整体建筑由凯迪大厦主体和凯迪大厦一号楼扩建两部分组成,整体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凯迪大厦主体于2003年7月竣工,证照齐全,不动产证号为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6633号,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20,391.33平方米;凯迪大厦一号楼扩建部分竣工时间为2013年7月,已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尚未获得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以及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凭证,该部分建筑面积为11,253.35平方米。
凯迪大厦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均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湖北联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抵押权证号为鄂[2018]武汉市江夏区不动产证明第0014160号。
三、意向受让人的招募条件
1. 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或涉嫌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经营状态正常。
2. 意向受让人可单独报名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受让人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3. 出让人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认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出让方式
采用公开出让的方式,受让人通过管理人指定的平台进行网上公开竞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4年12月31日23时59分前联系出让人或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洽谈具体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受托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邮箱:kdstglr@163.com
电话:18062549500,18062542900
2. 委托方(出让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7-85565752
六、其他
出让人提供的所有凯迪大厦的相关资料不作为对意向受让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受让人可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洽谈。标的不动产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