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7日根据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原告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冶金106街坊117门24号房屋内两个墙面、屋顶、衣柜、地板、书桌、电脑、打印机、衣物等因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失进行鉴定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0号
中介机构:上海泛华天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对因漏水给原告房屋造成的损失进行鉴定。
下一篇:对位于江岸区后湖塔子湖组团K地块和谐大道397号湖北宏信塔子湖油气有限公司塔子湖油气站,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以及2013年8月1日至2018年11月1日期间的延期开发的经营损失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