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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数据知识产权业务合作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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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竞争资源。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可持续发展,创造新的经济价值,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文件,为数据知识产权各项服务提供了政策保障。

为深入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作为新质生产力要素资源赋能产业的重要战略部署,更好服务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批复,以湖北宏泰集团旗下子企业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为主体牵头设立“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发挥光谷联交所所属省内17家市州子公司的组织体系优势,建设市州工作分站,形成覆盖全省的数据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工作体系。为达成工作站总体目标,充分挖掘我省数据要素价值,特对外公开征集数据知识产权业务合作机构,共建数据产业生态、共育数据要素市场。

 

一、申请主体

拥有数据资源、能提供数据服务、数据交易、在数据资产和数据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机构,帮助开展数据资源挖掘与数据创新开发利用,形成高质量的数据资产和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数据资源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

二、申请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自愿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监督与管理,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原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信;

3、近三年内未受过与数据交易、隐私保护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行业处分;

4、近三年未出现严重的数据交易风险事件;

5、近三年无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故,不存在重大数据类违法违规行为;

6、从事业务需专门资质的,包括提供数据服务的专业性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应当具备相关业务的从业资质证照;

7、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1、《数据知识产权业务合作机构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3、相关行业资质证书;

4、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材料提交

请各意向机构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yiyy@whipre.com,纸质版一式3份递交至我所市场运营部,联系人:易盈盈,联系电话:027-65384549/13237149122。

五、相关事项

我所将根据各机构提供的资料,经过资料筛选、服务流程协商等程序确定入选合作机构。

附件:《数据知识产权业务合作机构申请表》

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