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对被执行人葫芦岛利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铁北路40-9号楼(锦都水岸9号楼)共144套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土地综合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日晟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湖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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