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项目招商
项目招商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东段1号(二次)
发布日期:2024-03-21
字体大小:A -A +

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采用线上公开竞价(以下简称“线上竞价”)方式组织实施“【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东段1号二次】项目”线上竞价,现邀请合格的承租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东段1号二次

(二)项目内容

1.项目现状:详见附件1《项目计划招租表》。

2.项目情况如下:

 

2.1租赁范围示意图。

2.2项目现状:

2.2.1该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东段1号,位于住宅小区内部,项目一层部分区域目前被第三方占用,暂不具备交付条件其余部分为空置状态。

2.2.2该项目系不动产产权权利人委托融通地产(湖北)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项目所在坐落已整体办理土地证,未单独办理土地证及房产证。本次招租土地面积407.2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741.79平方米,为1栋地上7层、地下1层混合结构房屋。租赁范围参考【租赁范围示意图】,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3项目水电等配套情况:项目水电与所在住宅小区共用;天然气户头为原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电梯长时间停用已脱检。交付后由承租方自行协调办理水、电、气、暖、电梯等使用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招租人予以配合。

2.2.4其他:项目无消防验收手续。该项目存在部分安全隐患,相关情况及隐患治理责任以《租赁合同》及附件《隐患问题治理协议》(已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与本竞价招租文件同步公示)的约定为准;由承租方负责治理的隐患问题在整改完成后,承租方必须根据实际使用业态取得属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备案)证明,或取得有资质的第三方消防评估单位出具的安全可控的评估报告后方可将项目投入使用。

3.拟招租业态为:商业(酒店、办公等),不得经营负面清单业态。

(三)项目的交接要求

1.招租人按移交时现状交付,除本竞价招租文件、《隐患问题治理协议》约定由招租人整改的内容(如有)外,竞得人竞得项目后,应自行整改至符合经营业态条件后,方可投入使用。项目日常管理维护、环评、消防及安全整改等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招租人负责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项目遵循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招租人应在收到竞得人按照本竞价招租文件及《租赁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向竞得人履行交付租赁房地产义务。项目交付日及租金起计日暂定为20244旬。

3.项目交接:项目按移交时现状交付,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租赁房地产,也不得以项目一层部分区域暂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拒绝支付租金与租赁保证金或拒绝履行合同其他义务,否则招租人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如因竞得人原因(如竞得人拒绝接收房地产、拒不缴纳租赁保证金或首期租金等)导致房地产未能按照租赁期限起计日交付的,视为招租人已按期交付,竞得人仍应承担支付租金义务。

4.特别说明:

4.1项目一层部分区域目前作为所在小区活动中心,处于被第三方占用的状态,暂不具备交付条件。在交接时如该部分区域仍不具备交付条件,则招租人先行交付项目范围内的其他部分,项目租金标准按照实际交付面积等比例计算,并按照实际交付面积对应的实际租赁时长据实收取[项目一层部分区域交付前的租金计算方式如下:(2741.79平方米-暂无法交付的首层被占用面积)/2741.79平方米*合同年租金/365*实际天数]。

4.2项目后期可能存在来自所在小区业主单位的权属干扰,竞价人须自行了解项目相关矛盾纠纷的情况及可能面临的问题,须具备自行抗衡纠缠并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协调进出通道、水电气暖接驳共用等)的能力。竞价人在竞得后不得以项目存在上述事由或该类影响为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退还已缴纳费用等,亦不得要求招租人赔偿损失或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竞价人在竞得后因上述事由或该类影响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及法律风险均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4.3竞价人出价须高于底价,方视为竞价有效。

项目所在小区物业费(如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向物业公司缴纳;项目内部物业管理服务,竞得人应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优先选用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四)租赁期限:5年,含装修免租期3个月。

(五)现场踏勘:该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招租人于【项目招租公示期间每周下午,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组织集中踏勘(联系人:【先生18191126258】),其余时间由意向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1.竞价人应提前进行项目踏勘,竞价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招租人出租的资产的建筑面积、土地面积、规划条件、租赁范围、租赁资产的结构、权属情况等均认可。竞得后不得以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等与实际不符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诉求。因建筑面积、规划条件、土地面积差异等影响竞价人经营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2.竞价人应提前了解项目消防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手续、消防系统现状、消防设施设备情况)。项目竞得后,项目消防设备设施的购置更新、消防系统建立维护、消防手续办理等均由竞价人负责完善,因无法办理营业前消防检查合格证等影响竞价人经营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竞价人应提前了解清楚项目的水、电、暖气、变压器等基础设施情况。对于竞得后涉及项目水电分离、水电接入,或相关基础设施的改造、维修等问题均由竞得人负责。

(六)成交方式: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其中,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最终报价为【不含税首年租金】,增值税税率为【5%】。如因适用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调整的,不含税租金标准保持不变,含税租金随税率相应调整。

(七)承租方式:【整体出租】,竞价人不得破坏房屋现有结构和主要功能。

(八)付款周期: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保证金为首年含税租金的25%。

(九)特别说明:

1.未经招租人书面批准,竞得人禁止拆除不使用的房屋。

2.该项目未经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文件予以确认,竞得人不得转让、转租、转借、联营、入股、置换其对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之权益于第三方。若确需转租,则要求第三方满足竞价招租文件第一章中资格条件全部要求、同意接受项目基本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竞得人应对第三方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经招租人审核确认并书面同意转租后,竞得人须将转租协议复印件提交招租人。

3.竞价文件后附《租赁合同》和《隐患问题治理协议》,相关合同条款及权利义务均在其中明确,项目竞得后将按照该租赁合同条款进行签署,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招租人的合同条款均予认可。

4.竞价人须提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队伍及应急物资配备情况、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等资料(若报名时无法提供,可以先行提交书面承诺,承诺竞得后3日内向招租人提供上述资料,竞得后3日内未及时提供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

二、资格条件

(一)竞价人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法人,且应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二)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均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

(三)竞价人及竞价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采购活动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竞价人报名时须提供竞价招租文件第五章资质审查文件全部材料以及资质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材料。

(五)竞价人存在参加招租人及其关联公司竞标项目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的行为或者竞价人在招租人及其关联公司黑名单内,竞价人的报名不予通过。

(六)报名材料均需加盖竞价人公章。

(七)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八)项目竞得后,招租人发现竞得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招租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

(九)本次竞价前已承租招租人项目的承租方,如存在欠付租金、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不具备本次竞价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招租。

(十)竞价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及军队其他规定所规定的不符合承租方要求的情形。

(十一)资质审核要件为第五章《资质审核文件》。

三、招租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招租文件,进行上传资质文件、缴纳保证金等关键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189-8880)。

四、资质文件提交及报名

本项目全流程使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竞价人需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并在竞价开始前参加报名并足额交纳保证金,方能参加竞价。

竞价人未按规定时间上传资格证明文件,丧失竞价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温馨提示:考虑资质文件审核时间,且可能存在需要调整之处,请竞价人提前与招租人沟通准备,并最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4小时提交报名材料。)

五、竞价方式及时间

(一)竞价开始时间及常规竞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二)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融通地产】”、“【融通地产湖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自行关注了解。

七、重要提示

(一)竞价人应自行联系踏勘,一旦签订《房地产现场踏勘确认书》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认可租赁标的数量、质量、规划、构成、土地性质、房地产现状等全部情况以及房地产租赁合同条款,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成交以后不再进行测绘,所报总价不得更改,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招租文件内容或招租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的,招租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得人须在项目竞得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向招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竞得价*105%*25%)及首期租金(竞得价*105%*25%),并按照招租文件中的合同示范文本(除本招租文件有明确说明外,该文本不得进行任何修改)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按照流程,应由竞得人先签署,招租人取得竞得人草签的合同后,通过“上上签”电子签约系统bestsign.cn组织进行双方签署;双方明确,《租赁合同》最终以双方在“上上签”电子签约系统完成签约的电子合同为准,其他形式签订的合同仅作为草签合同)。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后,招租人负责开具租金发票及履约保证金收据。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相关租赁手续或未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招租人将取消竞得人对该房地产承租权的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通过资格审查后、获得成交资格前,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价申请人,如自行放弃竞价资格的,已提交的申请竞价资料不予退回,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四)未竞得的竞价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五)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双方盖章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和《隐患治理协议》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六)竞价人参与本次招租竞价,需认可本招租文件的条款和内容;竞价人提交竞价报名资质材料视为认可本招租文件的条款和内容。

(七)竞得人不允许对项目进行加建或扩建,装修改造方案需要报招租人,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做相应赔偿。

(八)竞得人竞得后,须按照招租人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九)竞得人缴纳完保证金、租金后,招租人组织律师事务所对竞得人进行背景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背景调查结果不合格,招租人无法完成合同审批的后果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竞价人准备和参加竞租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是否竞得,招租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竞价人在竞价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须将全部报名所需资料纸质版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交至招租人处,须保证线上报名资料文件与纸质版资料文件一致,如未能及时提交或资料不一致,招租人有权取消竞价资格。纸质版资料文件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中国进出口银行大厦10层】,联系人:【雷女士】,电话:【13476174991

八、业务咨询

对招租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联系人。

招租方:【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招租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18627831562】

踏勘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191126258】

注:工作日9:00-12:00,14:00-17:30电话咨询。

项目说明

本项目由【融通地产湖北公司】提供,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仅进行信息转发,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

附件

4、地产(湖北)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东段1号项目(二次)竞价招租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