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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宝贵经验 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
发布日期: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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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宝贵经验 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2年6月21日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五年来,中共湖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带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支点”取得重大进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过去五年工作情况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湖北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大战大考中攻坚克难,引领保障全省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带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支点”取得重大进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全省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加自觉,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强化;党风政风持续改进,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标本兼治成效不断彰显;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基层延伸拓展,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2021年,群众对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率为92.5%,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监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北落地见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引导督促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扎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主题,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深刻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传承红色基因,锤炼坚强党性。

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三新一高”、打好三大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坚决纠正表态多落实差、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对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人防、供销、粮食购销、开发区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认真抓好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和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全省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1387件,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助力疫情防控大战大考。面对突如其来的世纪疫情,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严明战时纪律,战斗在一线、监督在一线,及时查处失职失责和违纪违法问题,科学精准稳慎监督执纪问责,督促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打赢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提供了有力保障。始终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纪律之弦,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底线。加强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监督检查,对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落实情况跟进监督,推动政策早落地早见效早受益。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构建区域发展布局、县域经济发展、科技强省建设,制定服务保障支点建设12条举措,发挥保驾护航作用。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防范处置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监督检查、国有融资平台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清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监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牢安全底线。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新十条”,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严肃查处“新官不理旧账”、滥用自由裁量权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压紧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省委制定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组织市州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省纪委全会、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全省查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题10650个,问责党组织680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2816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建立谈话提醒、述责述廉、信访分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制度,分条线压实日常监督责任,开展纪委监委负责人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谈话,督促层层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加强换届纪律和风气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确保风清气正。

 

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把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政治上审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连续三年制定行动举措,推动减文减会减考核、查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对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的问题紧盯不放,组织开展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统计数据造假、数字脱贫等专项治理。指导省主流媒体开办“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常态化问政栏目,加大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全省查处相关问题2270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555人。

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守重要节点,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监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顽瘴痼疾反复敲打,对“精致走账”、快递送礼、“空白公函”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全省查处相关问题1567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852人。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提升监督能力、强化源头治理,协调税务、机关事务管理、财政部门搭建税务票检、公车监管、财务监管信息化平台,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等制度规定。

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坚持严查不作为与保护敢担当同时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鄂纪励十二条”,研究制定容错纠错的具体政策措施,制定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办法,开展打击诬告陷害专项行动,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帮扶,旗帜鲜明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负责者负责。全省澄清正名5625人次、查处诬告陷害行为245起、回访教育55802人。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三不”综合效应不断显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的检举控告量、初次举报量与前五年相比,分别下降48.26%、43.95%。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320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8421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75人,移送司法机关4036人,与前五年相比分别增长93.9%、100.4%、44.1%和47.3%。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别必雄、潘启胜、秦军、傅立民等违纪违法“一把手”,林放、文耀清等金融“蛀虫”,郭唐寅、汪治怀等黑恶势力“保护伞”,李红云、蒋远华等国企“巨蠹”,挽回经济损失百亿元。认真办理国家监委指定管辖案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持续开展“天网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33人,其中“红通”人员4人,追回赃款5.79亿元。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全省有3149人主动投案,29476人主动交代问题。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2.3万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达92.1%,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制定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贯通办案、整改、治理,常态化推进处分决定宣布,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五说”“五查五改”。2020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7779份,推动健全完善一系列制度机制。紧盯重点领域系统施治,针对国资国企腐败案件易发频发问题,推动在全省国资国企改革中同步加强监督机制建设;针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督促加强产、储、供、销环节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针对人防系统腐败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推动修订人防工程管理相关规定,督促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3.47亿元。

扎实推进清廉湖北建设。围绕打造“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省份,着力推进清廉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居、家庭、文化等7大载体建设,标本兼治推进突出问题治理、权力规范运行、廉洁风险防控,惩治促廉、制度护廉、文化育廉统筹发力,推动清廉建设成势见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十进十建”,落实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建成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推动省、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协调创作优秀廉洁文艺作品。拍摄系列警示教育片,深化运用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和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亮剑,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精准有效监督执纪执法保障民生福祉。

 
 

护航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查雁过拔毛、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全省共查处相关问题3.2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万人。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开发运用大数据监察系统,强化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监督,荣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先后对120个惠民项目落实开展数据“体检”,追缴违规资金1.32亿元,取消违规享受政策47.7万人,新增70.9万名群众享受惠民政策红利。

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健全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市霸”“村霸”“沙霸”“套路贷”等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以坚决意志、果敢行动“打伞破网”,全省共立案查处相关问题53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96人,移送司法机关884人。推进“行业清源”,督促职能部门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信贷等10个领域开展专项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省纪委监委机关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精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立案2769件,移送司法机关243人。

靶向纠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推动出台管理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精准直达群众。联合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虚报冒领高龄津贴等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加强医保、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看住医保“救命钱”、护好老人“养老钱”。从小切口着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整治中小学校食堂服务、殡葬服务、物业管理、“四好农村路”建设、停车收费管理等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省共查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810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479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联动下沉、遍访基层,推动解决群众诉求5725个,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巡察定位,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发现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结合,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系统优势不断显现。

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落实各类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协助省委对308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对全省民政系统、水利系统、涉粮领域和37个贫困县开展专项巡视,发现面上问题18456个、问题线索2244件,高质量完成十一届省委巡视全覆盖任务。指导市县统筹运用常规巡、提级巡、交叉巡等方式,全覆盖巡察9602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27510个村(社区)党组织。

完善巡视巡察工作格局。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强化对市县巡察工作的指导,推动部分省直单位、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党组(党委)成立巡察机构并规范运行,形成巡视巡察“一体两翼”工作格局。深化巡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财政等机关和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29项。

深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健全巡视巡察整改责任、督查督办等制度机制,强化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加大“回头看”力度,扎实推进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和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巡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推动完善制度、系统治理。十一届省委前九轮巡视整改完成率为97.6%,全省巡察整改完成率为95.02%。根据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1236件,涉及厅局级干部54人、县处级干部296人。

 

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充分发挥改革的先导、突破和创立作用,不折不扣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纪检监察机关实现“形”的重塑、“神”的重铸。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同级党委对纪委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挂牌组建和人员转隶,实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推进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省市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将人员力量向执纪执法一线倾斜。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协助省委出台关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意见,向省市县党政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1046个,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向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省监狱管理局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向省信用联社、湖北银行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部分监察权,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优化派驻机构设置,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健全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监督协同机制,充分彰显“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立案数年均增长14.65%。

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全流程构建执纪执法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制度193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办法,完善“室组地”“室组地巡”等联动监督机制,促进协同高效运转。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运行机制,明确组织架构、职责任务、议事规则,推动反腐败协作规范化程序化。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出台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机关协作配合制度24项,与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等机关建立线索移交、管辖协商等机制,同财政、审计、统计、信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结果反馈等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持续夯实基层监督,加强和规范机关纪委建设,推动县级纪委监委建立监督办案协作区,出台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一以贯之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省纪委常委会带头提高政治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改进工作作风,以自身建设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自觉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请示报告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省纪委常委会议事与决策规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政治标准,协助党委选优配强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推出纪检监察群英谱,省纪委监委机关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等全国性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涌现出谢睿、冯卫东等一批先进典型。

严格规范履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学习贯彻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坚持文明办案、谦抑执法,规范精准问责,健全案件质量评查、落实处分执行等工作机制,严守办案安全底线,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大力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建好用好检举举报平台、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平台,提升工作效能,严格过程管控。

锤炼过硬本领。强化全员培训,成立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开发纪检监察业务教材体系,采取集中培训、视频培训、空中课堂、案例教学等方式,打好培训“组合拳”,举办培训183期、培训24万余人次。突出实战练兵,通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跟班(案)学习、开办青年论坛、评选“执纪执法办案能手”等途径,提高工作本领,增强队伍战斗力,全省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强化监督约束。出台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等意见,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十一不得”行为规范,严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跑风漏气。对市州纪委监委机关开展财务审计、监督调研,完善日常监督机制。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各级监委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全省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789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定向,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人民群众积极支持的结果,是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辛勤付出的结果。

五年来,省纪委带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勇担使命、忠诚履职,在工作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担负“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抓工作,在思想认识、工作重心、力量摆布上向政治监督聚焦,以铁的纪律捍卫党的团结统一,以强有力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彰显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解民忧、护民利、纾民怨、暖民心,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力量,感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时刻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严明纪律、整饬作风、高压反腐一刻不放松、持之以恒抓,使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成为常态。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彻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形成监督、办案、警示、整改、治理的工作闭环,既善用治标的利器,又夯实治本的基础,着力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激浊扬清、扶正祛邪,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一是一、二是二,全面、历史、辩证看待问题,精准把握和运用政策策略,贯通融合纪法情理,用好“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必须坚持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持续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使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对违规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绝不“护犊子”,及时清理门户、清除“害群之马”,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建设廉洁政治、实现海晏河清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够强,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仍然多发,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现象依然存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压力犹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尚未根除,一些党员干部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还时有发生;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够,监督合力还有待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聚焦监督基本职责不够、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自我要求不严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当前,我们党带领人民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未来五年,是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关键时期。奋进新征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风云变幻,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必须坚定不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按照党中央指引的方向、确定的路线前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履职,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做到实处,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上体现更大担当。奋进新征程,落实“三新一高”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湖北发展面临巨大机遇和挑战,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融入大局、有效服务大局,强监督、促执行,治作风、优环境,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在保障政令畅通、激发发展动力上发挥更大作用。奋进新征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大步迈进,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系统观念,推动监督体系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使监督更好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在完善监督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上展现更大作为。奋进新征程,共同富裕扎实推进,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更高,对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水平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要顺应群众新期待,精准有效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在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福祉上作出更大努力。奋进新征程,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从新起点再出发,反腐败斗争进入深化标本兼治的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坚强战略定力、科学战略措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湖北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果。

     今后五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

 

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履行政治监督职责。

 

坚定维护党章,认真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工作机制,完善“回头看”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北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围绕“三新一高”等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任务,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要要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战略部署,重点加强对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高地、制造强国高地,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压实责任、打通梗阻,纠正偏差、防范风险,优化环境、凝聚力量,切实服务保障全省发展大局。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落实落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全省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深入贯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方针方略,纵深推进清廉湖北建设。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必须永吹反腐冲锋号,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精准惩治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追逃防逃追赃一起抓。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重大风险的领域和行业,逐个清零线索、深挖案件、剖析根源、促进治理。完善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机制,规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有关地方和单位查补漏洞、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防范和治理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引导年轻干部扣好“第一粒扣子”。深化清廉载体建设,推动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居等行业领域查改突出问题、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公开制度、防控廉洁风险,拓展清廉家庭、清廉文化建设覆盖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增强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力,健全清廉湖北建设责任体系、推进机制、评价标准,建设更高水平的清廉湖北。

 

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护航新征程。

      把握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互为表里的规律,坚持风腐一体纠治,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以作风攻坚保障事业攻坚。坚决查纠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重拳惩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奢靡顽瘴痼疾,精准发现和查处隐形变异问题,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锤炼政治品格、抵制歪风陋习、涵养时代新风,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精准问责、澄清正名、教育帮扶等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干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发扬勇往直前、勇争一流的闯劲,实事求是、实干笃行的拼劲,百尺竿头、百战不怠的韧劲。健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度举措,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监督“硬约束”助力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维护好群众利益。

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执纪为民、反腐惠民,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赢得群众支持和信赖。督促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持续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安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建立“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机制,深入治理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信访办理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保障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制度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基层监督,建立健全“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纪委规范化建设,推广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监督渠道,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为省域治理现代化赋能助力。

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形成统筹贯通、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把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高质量完成新一届任期内党委巡视巡察全覆盖任务;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促进巡视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全面加强国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委健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同的制度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措施配合、联合监督、联动治理等方面紧密协作、深度贯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监督体系整体效能。

 

 

持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管党治党的利器重器,必须永葆自我革命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加强省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学好用好党史,赓续中央监委诞生地精神血脉,自觉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加强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贯彻落实监察官法的措施和机制,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惩治腐败,强化纪检监察工作法规制度执行,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从严查处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弘扬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谦虚谨慎、清正廉洁的优秀品格,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东风浩荡万里澄,正是踔厉奋发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领导下,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忠诚履职、勇毅前行,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文章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