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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地产湖北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项目竞价招租
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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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线上公开竞价(以下简称“线上竞价”)方式组织实施“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项目”招租,现邀请合格的承租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8号项目。

2.项目内容

2.1项目信息:详见附件1项目计划招租表,并以现场踏勘确认为准。

2.2项目现状:

2.2.1该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8号,招租范围为所在小区7号楼裙楼一至三层,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2.2.2该项目所在坐落已整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办理房产证。项目系产权单位交由融通地产(湖北)有限公司代管,代管范围测绘建筑面积5633.57平方米,土地面积1641.29平方米。如竞得后承租方因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证等需要项目权属证明的,出租人可根据承租方需求申请提供房地产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2.2.3项目水、电、气情况:项目水电与所在小区共用,后续由承租方向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协商接驳使用并支付水电费;项目燃气由承租方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过户和恢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2.2.4其他:项目与所在小区共用消防系统;该项目存在部分安全隐患,相关情况及隐患治理责任以《租赁合同》及附件《隐患问题治理协议》的约定为准;由承租方负责治理的隐患问题在整改完成后必须取得属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备案)证明,或取得有资质的第三方消防评估单位出具的安全可控的评估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

2.2.5特别提示:以上所列情况仅为项目的部分情况,其他情况请意向竞价人自行踏勘了解,竞价人应全面了解租赁标的结构、消防、权属及规划建设手续、消防验收手续、经营业态限制要求等情况,且所作报价系在此基础上充分考量后续为实现租赁目的所需的投入及可能的风险后所作的报价。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竞价人已充分了解且同意接受租赁标的现状及踏勘情况。

2.3现场踏勘:该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意向竞价人自行组织,招租人指定踏勘联系人(路先生13820517690)负责现场引导、协调,并需签订踏勘确认书

2.4项目交接要求:

2.4.1项目遵循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招租人收到承租方按照本竞价招租文件及《租赁合同》约定全额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向承租方履行交付义务。项目交付日及租金起计日暂定为20233月下旬。

2.4.2该项目除本竞价招租文件、《租赁合同》及其附件《隐患问题治理协议》约定由出租人整改内容(如有)外,其余均按现状交付,后续房屋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保养由承租方承担。竞得后,承租方不得以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无规划建设及消防验收手续等任何事项为由不向出租人缴纳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拒不履行合同义务。项目承租范围内日常管理维护、消防及安全整改等所需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4.3腾退交接: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租赁房地产,也不得以前述理由拒绝支付租金与租赁保证金、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出租人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因承租方原因(如承租方拒绝接收房地产、拒不缴纳租赁保证金或首期租金等情况)导致房地产未能按照租赁期限起计日交付的,视为出租人已按期交付,承租方应自租赁期限起计日承担租金支付义务。

2.5租赁期限:1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项目原管理单位无收回需求,则按年续签,租期(含免租装修期)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内,若因原管理单位提前收回导致项目租赁合同解除,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方式:拟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其中,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4.承租方式:项目整体出租,承租人不得破坏房地产现有结构和主要功能。

5.租赁用途:详见附件1项目计划招租表所约定的拟招租的用途;承租人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及军队明令禁止的用途;如承租人经营餐饮,在未征得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同意情况下不得向项目所在院内排烟、排气,且不得经营火锅类餐饮。超过拟招租范围外的其他用途,需征得招租人同意后方可参与竞价,竞得后承租人在投入使用前应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如需),并承担全部责任、费用及风险。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5%。

7.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小区物业费、停车费(如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向物业公司缴纳;项目内部物业管理服务,竞得人应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优先选用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提供。

8.税金提示:竞价招租底价为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为5%。

9.承租方知晓并同意:该项目后续如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按“招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二、资格条件

1.竞价人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法人,且应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竞价申请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均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

3.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4.竞价人应当资信及信誉良好,参加本次竞价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黑名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犯罪记录,没有未结的拖欠债务法律诉讼等。

5.竞价人具有相关经营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6.竞价人具备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资格与条件,无相关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处罚记录。

7.竞价人了解项目相关矛盾纠纷的情况及可能面临的问题,须具备抗衡无理纠缠并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能力。

8.本次竞价前已承租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的承租方,如存在欠付租金、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不具备本次竞价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招租。

9.竞价人不存在参与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竟标项目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的行为。

10.竞价人与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法律纠纷;竞价人未被列入融通公司(包括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商业活动黑名单。

11.竞价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及军队明令禁止的其他规定的导致不符合承租人要求的情形。

三、招租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价公告及招租文件。

四、资质文件提交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310日17:00,该时间后竞价人则不能在平台进行报名并提交资质材料的操作。

报名方式:竞价人应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并提交资质文件材料(温馨提示:考虑资质文件审核时间,且可能存在需要调整之处,请意向竞价人提前沟通准备,并最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4小时提交报名材料),经通过审核后,在平台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价保证金缴纳,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参与竞价的资格。

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15:00,保证金缴纳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五、竞价方式及时间

1.竞价开始时间及常规竞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2.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六、重要提示

1.本项目按交接时的现状出租,竞价人自行联系踏勘,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数量、质量、规划、构成、土地性质、租赁物现状等全部情况,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成交以后不再进行测绘,所报总价不得更改;在竞价人获得成交资格后不得对招租文件内容或招租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竞价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通过资格审查,已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申请人,如自行放弃竞价资格的,应在竞价招租开始前24小时内书面通知招租人,已提交的申请竞价资料不予退回;已在线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将在该招租结果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

3.未竞得的竞价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在该招租结果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

4.竞价结束后即进入公示期,公示期为3日;如公示期内没有收到有效投诉,竞价结果有效,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竞得人应按照招租文件中的合同示范文本(除本招租文件有明确说明外,该文本不得进行任何修改)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按照流程,应由竞得人先签署,招租人取得竞得人草签的合同后,通过“上上签”电子签约系统bestsign.cn组织进行双方签署;双方明确,《租赁合同》最终以“上上签”电子签约系统完成签约为准,其他形式签订的合同仅作为草签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若竞得人未按时签订合同,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则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合同,已签订的《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竞得人需按本竞价招租文件规定及《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在双方盖章正式签订《租赁合同》,且竞得人按合同约定缴纳租赁保证金和首期租金(除免租装修期外,首年租金竞得价*25%)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如因招租人原因,未按时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招租人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6.本项目设置了最低成交价,若本项目无报名用户,或无用户出价,该项目将自动按照流拍处理。

7.招租人如发现竞价人有如下行为:以他人的名义竞价、串通竞价、以行贿手段竞价、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竞价,招租人有权取消竞价人的竞价资格,且该竞价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该竞价人是竞得人的,同时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竞得人后期需装饰装修的,应提前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相关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全套装修设计图经招租人审核通过后,委托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单位完成施工;需要验收的,竞得人需及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明并向招租人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业务咨询

对招租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联系人。

招租人: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招租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18627831562

踏勘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13820517690

八、上级单位

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6897000,联系邮箱:jianyi@rtdc.cn

附件:1.项目计划招租表

 

序号

房地产位置

房屋面积

土地面积

水电消防配置情况

交付方式

申请主体要求

拟招租

业态

竞价保证金

(元)

竞价招租底价

(元/年)

租赁

期限

(年)

租金价格

涨幅

消防

1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8号

5633.57

1641.29

按移交时现状

移交时现

独立法人单位

商业类

500000.00

2000000.00

1

如合同续签,从第2年起逐年递增2%。

特别说明

1.在上述列表中竞价招租房地产的水、电、消防以移交时现状为准,除本竞价招租文件《租赁合同》附件《隐患问题治理协议》约定由出租人整改内容外,其余均按移交时现状交付,后续项目建筑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保养由承租方承担。

2.上述列表中竞价招租房地产,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租。

3.租赁期限为1年,含免租装修期3个月;如项目原管理单位无收回需求,则按年续签,租期(含免租装修期)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自交付之日或视为交付之日(以孰者在先为准)起计算租赁期限内,若因原管理单位提前收回导致项目租赁合同解除,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人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及军队明令禁止的用途;如承租人经营餐饮,在未征得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同意情况下不得向项目所在院内排烟、排气,且不得经营火锅类餐饮。

5.竞价招租底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5%。

 

项目说明

本项目由【融通地产湖北公司】提供,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仅进行信息转发,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

附件

地产(湖北)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项目竞价招租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