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9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登记在当事人名下位于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73号庙山大花山社区建设项目18栋13层2室房屋及同时对房屋内部装修、内部建筑、构造物进行评估。(不动产权证号:鄂2020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3106号)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四川诺力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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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对原告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珞狮路461号19幢3-305的房屋进行房屋价值及租赁市场价格评估,对原告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珞狮路461号20幢5-9的房屋进行房屋价值及租赁市场价格评估,对原告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珞狮路461号19幢2-102的房屋进行房屋价值及租赁市场价格评估,评估时点按照案涉房屋对应的一二审行政赔偿判决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