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6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要求对位于洪山区大洲村城中村改造K2地块一期3栋1单元33层1号房屋内设施设备恢复至正常使用状态所需的费用以及对污水、污染物清洁费用(含消毒费用)、月租金进行评估(以2022年7月4日为基准日)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0号
中介机构: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对登记在当事人名下鄂AS7079号奥迪汽车1辆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被申请人车牌号为豫K6R302号的车辆在2021年2月20日发生的损失进行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