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政治建设
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充分发挥中心组领学作用,坚持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七一建党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专家辅导报告会、读书班学习以及多渠道、多载体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化拓展“党建入章”。全面落实“党建入章”“党组织重大事项前置研究”等要求,修订相关制度,明确所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和权责和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地位。
规范选人用人。理顺干部管理层级,完善市州公司分类体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全面规范光谷所集团市场化招聘工作,全面推行市场化用工。
督察重点工作落实。常态化开展市州公司的督察工作,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工作,促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断改进,确保所党委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坚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厘清“三会”权责边界,落实企务公开制度。高质量完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委会议事规则的修订,进一步厘清“三会”权责边界和议事范围。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企业信息,按照工作程序在企业内部公开相关信息,积极稳妥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加快薪酬体系建设,推动党建深度融合。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分批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管理。继续保持履职尽责考核中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进一步促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协同高效融合。
强化法治意识建设,完善廉洁风险防控。强化重大决策法律论证,严控项目法律审核,深入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全方位风险排查,积极构建自上而下,多层次、多渠道、全覆盖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为案件查办、廉政意见回复提供参考,不断我所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聚焦经营投资监管,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各子公司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工作报告机制,确保责任追究工作从上到下职责清晰、有据可依;从严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销审核把关。加强内部审计力度,通过开展整改督办工作发现共性问题、规范性问题,贯通职能监督,提高日常监督的精准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不断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换届选举的监督工作,对问题整改工作实行专人跟踪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对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同志式”监督,加强对下级公司“一把手”监督。对日常监督中的不良反映、问题苗头等,及时批评提醒。
探索协同协作监督,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探索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统筹、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法务、内部审计等全面风险管理协同联动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成立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协调组,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协作监督,促进党内监督和法人治理监督有机融合。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从严追责问责。针对“四风”问题、常态化疫情防控、党员下沉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我所系统内常态化作风建设。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做好贴身监督,紧紧跟进督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四、持续推进文化建设
强化党性法纪教育。利用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史教育读书班活动契机,专题开展党章党规学习。通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的形式开展党性教育。在党务培训、纪检干部业务培训中增加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内容。丰富教育方式,创新活动形式,强化党性法规教育,打牢思想理论基础。
所纪委将坚持严格落实省国资委、所党委关于清廉国企建设的工作部署,继续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强化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始终把廉洁教育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性工作,使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敬畏意识、红线意识;搭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实现省国资委对本部及下属各单位“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实时在线监管;开展清廉文化教育实践,加强清廉文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