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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入选首批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发布日期: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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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示具有承办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能力的产权交易机构名单的通知》(财办金〔2021〕69号),明确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成为首批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之一。

我所作为服务全省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平台,既是湖北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企业增资、资产转让和资产租赁交易定点机构、也是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指定机构。此次入选首批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标志着我所成为覆盖中央企业资产转让和中央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定点机构。

我所将继续严格执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20〕92号)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要求,确保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产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防范国有金融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