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2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33号南国明珠一期二组团6栋2单元8层2室房屋1套(建筑面积139.83平方米)的现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23号中介机构:武汉国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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