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7日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白沙一路18号的无证建筑物(建筑面积8800m²)及位于大冶市金牛镇堰口村大唐屋的在建工程的无证建筑物进行测绘需要的特殊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4号中介机构:武汉市房产测绘中心
上一篇:对车牌号为鄂AHZ115重型自卸货车的车辆维修费用进行价格鉴定评估
下一篇:对登记在当事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福星惠誉东澜岸三期一区48栋3单元1-2层2室房屋一套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