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3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武汉市江岸区江岸路12号18栋601室;新洲区邾城街章林路9号房屋;新洲区邾城街92-14号三单元二楼西(原乡镇企业局)两室半一厅房屋;新洲区邾城街衡州大街民生里80号西(原三华公司)两室半两厅房屋;新洲区邾城街民生里94号对门一楼两室半一厅房屋;新洲区邾城街民生里80号东(原三华汽车租赁)二楼西侧两室半两厅房屋、一楼六间门面;共计房屋六套。车辆26两上述房屋及车辆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7号
中介机构:湖北天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