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5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公司申请鉴定:对于双方合同包干价约定之外的新增工程量进行鉴定以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原告方未施工的部分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6号中介机构:湖北边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1某人承包施工的被告武汉恒泰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宣居花园”第1号楼、第2号楼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2停工、误工的经济损失
下一篇:对某公司厂房中添附项目造价进行鉴定:1、四个水箱,水电气管道,排水沟及管道造价;2,两个遮阳棚造价;3、二楼整层鉴定要求 地坪和基建造价;4、会议室板房,二楼、五楼卫生间板房造价;5、电缆外部走线(从总配电房到厂房内)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