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8日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2013年2月6日至2015年11月21日期间所承接施工的所有项目盈利进行审计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6号中介机构:湖北天宇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申请对某物流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在2010年1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关于武汉金口街项目(25号地块)而产生的预期利益损失的金额进行专业性项目鉴定
下一篇:对四案拟选取同一清算组,采取摇号方式在律所及破产清算事务公司中选任清算组(1家作为本案清算组,2家作为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