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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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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1日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镇滨江路一段110、111、112、113、114号、116号附1、2、3号、117、119、120、122号房屋:位于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镇交通路6、12、20、22、24号房屋;位于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镇新华街鹅江花园2幢1层5、6、7号房屋;位于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镇成渝中路37号房屋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4号
中介机构:湖北远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