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1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庄园有限公司自2013年9月24日起至今的财务帐(包括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支出明细、支出凭证、相关合同等原始凭据)进行审计,查明谦森岛公司与其股东赵发所之间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若存在公司分配红利等股东合法收益的情形,应对合法收益的组成、来源、凭证等相关内容一并审计)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7号中介机构:湖北中砺大公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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