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新地东方花都二期A区11栋东1单元6、7层1室(建筑面积184.51 m²)、安陆市汉丹北路269号金榜名城10幢306室(建筑面积138m²)、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绿山村2宗房屋(建筑面积均为6817.19m²)]等四套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含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8号
中介机构:武汉东正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