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常福新城1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17号的办公房、17号的车间、17号地建元公司二期工程1号车间栋/单元1-3层的房屋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24号 中介机构:湖北远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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