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①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长虹桥58号天久·云门4栋1单元7层701室(建筑面积124.91m²、土地使用权面积12.54m²) ;②位于武汉市邾城街南安街一栋1-4层(建筑面积161.22m²)等两套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含相应的士地使用权)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7号 中介机构:深圳市城市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8号佳源花都四期二组团2栋1单元10层1室(建筑面积104.47m²、土地使用权面积未分割)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含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司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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