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原告高**及被告彭**关于铁机村还建楼4号楼项目工程款结算数量及工程款进行审计需要的会计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2号 中介机构:湖北安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登记在被执行人臧**名下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6号九州通大厦20层12号(阳2014007863,建筑面积51.09平方米)13号(阳2014007865建筑面积76.53平方米)两处房产予以评估(包括装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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