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申请人请求法院依法指定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与方佰厚自2010年12月1日发生第一笔借款至今(2018年12月11日)的债务往来进行鉴定需要的会计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3号 中介机构:湖北鑫京茂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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