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5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邓甲新城8栋1单元102号、203号、204号,8栋2单元201号商铺装修残值给予鉴定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9号 中介机构:武汉天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新洲区新洲大街的6处房产及位于新洲区邾城街清安村的6块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某集成电路有限公司65%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