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申请人请求法院依法指定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红霞村福星惠誉东澜岸三期二区44幢2单元18层3号房同地段房屋租金标准作物价评估司法鉴定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36号 中介机构:湖北大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被执行人程小琳名下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98号武汉积玉桥万达广场(二期)9、10、11栋/单元1-2层46号房产价值予以评估
下一篇:评估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48号-31号14-15层(原17栋)房产(建筑面积230.32平方米)现有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