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8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大陈村大陈湾3组17号的一套房地产(占地面积174.3m²、主屋两间三层楼房建筑面积263.94m²、毗屋建筑面积35.69 m²)的市场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司法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5号 中介机构:武汉阳光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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