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2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诉争“武汉市东湖部分区域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土建工程施工”项目,对超出鄂哲造咨(2015)第0070结算造价咨询报告书中所包含工程量以外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6号 中介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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