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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间被告王*、任*向原告杨**、王**支付的还款及利息进行审计;2.对2017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间原告杨**、王*向任*提供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审计
发布日期: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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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4日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对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间被告王*、任*向原告杨**、王**支付的还款及利息进行审计;2.对2017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间原告杨**、王*向任*提供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审计需要的会计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